-
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DOC)下载地址
-
如果无法下载文件或下载速度慢,请更换下载地址。
下载地址 下载次数:2613 次》》资料简介
近日,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对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反映的相关税收政策适用问题以《》(企便函[2009]33号)进行了统一答复,现就其中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举例说明。
一、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税发[1999]0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1】2009年5月,某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的方式向职工王某发放交通补贴2000元,该职工当月取得工资3000元。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则该企业当月应申报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30% 3000-2000)×10%-25=135(元)。
二、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2】2009年8月,某企业向职工李某发放的通讯补贴2000元,该职工当月取得工资3000元。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则该企业当月应申报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20% 3000-2000)×10%-25=115(元)。
三、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3】2009年6月底,某企业为职工张某向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保险2000元,并在7月上旬向保险公司缴付该保费,
……………………
本站免费提供《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DOC)》下载,我们己经对《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DOC)》进行全面的整理检查,以保证您安全的下载《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DOC)》,如果下载的压缩文件需要密码那就是本站的网址 http://www.xiaozhibei.com,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DOC)的文件大小为30.0 KB,本站还有大量关于财务会计,方面的资源提供下载哦,可以多找找。为下次能方便快速的找到本站,记得收藏我们的网址(http://www.xiaozhibei.com)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