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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电信联通遭反垄断调查 (DOC 多页)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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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实未理清,舆论先造势 20xx年xx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对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涉嫌宽带接入领域的垄断进行调查,这是自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第一件涉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案。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大战。当天,央视《新闻30分》节目报道,发改委正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垄断行为展开调查。如调查属实,两家大型国企或面临数十亿的罚款。此后,工信部下属媒体《人民邮电报》发文抨击央视报道“混淆视听”。新华社也发文指出,这场看似震撼的报道可能仅是各部委间的“神仙战”。此后央视网和《人民日报》都发文支持发改委将反垄断调查到底。广大网民也纷纷通过微博,发帖等形式表达自己意见。 在国家发改委表示要对中国电信,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之时,发改委寻范文 上 www.xiaozhibei.com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就透露,已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两家企业共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两家公司给出的价格就会优惠一些,这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20xx年xx月22日发改委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反垄断局正在加紧调查,对相关企业调查取证,获得了详细证据证明联通公司对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采取了价格歧视政策。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判定一个企业是不是垄断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看这个企业是不是在市场中占有支配地位;但市场占有率并不是判定垄断的唯一标准,关键是要看这一垄断企业是否针对弱势竞争者,滥用了其垄断地位,采取了不正当的市场行为,如果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就可以认为企业的垄断是成立的。电信政策专家高红冰认为,根据调查与研究显示,与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相比,在某些区域市场上,这一数字甚至更高,因为与其他行业垄断形态不同的是,宽带接入的市场的垄断是以地方割据形态存在的。比如说中国联通在北京的市场份额几乎近于独家垄断。从全国来看的话,中国电信占有南方21省的固网宽带市场,中国联通是占有北方10省的固网宽带市场,是各自占有的割据市场。高红冰还认为,发改委的处罚如果最终得以下达,意义是非常重大的。首先,这是《反垄断法》出台三年后,对国有企业第一次实施了反垄断的处罚,因为反垄断法的精神核心就是让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有所约束,而不是肆无忌惮的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而且悬剑本身是让这些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国有企业都要认真地学习《反垄断法》,看看自己、检讨自己是不是有违《反垄断法》的行为。同时更重要的是,市场化的机制也将有助于国有企业提高它的市场竞争能力,而不是光靠行政的资源去发展市场竞争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国企的下一步市场化的竞争实际上是一个巨大推动和促进作用。其次就是宽带接入市场的瓶颈影响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甚至影响国家的战略新兴产业,影响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主战场,它的问题如果解决好了,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从这一意义上讲,发改委的这次反垄断调查是无论怎么肯定都不为过”。 如果电信联通的垄断事实成立,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对两家企业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至10%的罚款。具体相对于中国电信的互联网接入收入一年大概有500个亿,中国联通大概一年不到300个亿。如果事实成立,定性准确,处罚约在1%至10%罚款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或将为此遭到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不过,知名通信专家侯自强认为,单纯的处以罚款,并不能真正解决垄断问题。关键点在于多年前制定的网间结算政策与目前实际情况已经脱节,“这个价格是2007年参考国际价格定的,但现在国际上的价格已经降了10倍,我们还没有变化。通信业观察家、3G产业联盟秘书长项立刚进一步指出,“一些管制较好的国家,要求主导运营商必须拿出30%的资源,用便宜的价格租给它的竞争对手,以帮助它的竞争对手成长,这方面我国基本没有太多办法。”项立刚表示,“这次调查是完善管理的一个部分。”另外,项立刚还详细解释说,发改委调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宽带接入领域反垄断问题,主要是指接入的价格,并不是指面向最终用户的垄断。“比如我是最终用户,我购买它的宽带,价格就可以便宜。但如果我是它的对手,购买它的接入价格就较高。而网络资源大部分是在电信和联通手中,别的业务提供商很难生存。”根据《反垄断法》,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垄断。而在宽带接入领域上,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网络中。这意味着,其他互联网接入厂商的用户访问互联网,都必然与中国电信和联通产生流量,只要网间结算政策不变,就无法解决这一根本矛盾。对此事件,中国电信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一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宽带业务,并会全力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中国联通回应称:“依据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A1.A2-20090003)规定,依法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本公司正在应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王学庆介绍说,从这次调查情况看,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不是谋求垄断地位而是试图保住现有的垄断地位,妨害竞争开展、以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并利用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获取不当利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介绍说,就目前的报道来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问题,可能会涉及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种情况。具体地说,垄断协议就是多个企业达成操纵、瓜分、左右市场的协议,其中包括涨价内容的协议。市场支配地位主要依据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等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但是,无论如何认定,涉嫌价格垄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实质就是在没有合法理由的前提下变动价格。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晓晔介绍说,近些年来,消费者对电信垄断企业在宽带入网方面的限制竞争和过高的电信服务费等有着强烈意见。而在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机关对这些企业展开反垄断调查却面临相当的难度。王晓晔说,反垄断法作为维护市场自由和公平竞找范文就来 d o w n h o t .c o m争的法律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市场竞争的规则,应当能够平等地适用于市场上的所有企业。也就是说,反垄断法的适用既不应该考虑企业的所有制,也不应当考虑国籍,而是应当一视同仁,否则这个规则就不公平。但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3年来,主要是针对跨国公司之间的经营者,执法机关迄今还没有一起针对国有垄断企业的决定。专家表示,现在国家发改委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大大提升了中国反垄断法的权威,提升了反垄断执法机关的权威,而且也有利于提升中国政府在国际社会的形象。王晓晔同时表示,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如果违法事实成立,两个国有企业将被处以相当多的罚款。这种查处和决定有利于提升反垄断法和反垄断执法机关的威慑力,特别是有助于提高国有垄断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提高中国的竞争文化。王晓晔海介绍说根据反垄断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执法机关举报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举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应的事实和证据。反垄断执法部门依法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反垄断执法机关通过调查取证和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应当对垄断行为作出决定,包括行政处罚。被处罚的企业如果对执法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要求行政复议,也可以诉至法院请求司法审查。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现在有一个很大问题是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调查垄断应该“六亲不认”,谁违法就查谁。希望有关的执法单位加紧工作,把竞争环境营造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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